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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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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“朱调解员,太感谢(xiè)你了!盼了这么多年的房产证,今天终于到手了!”6月(yuè)16日,浙江省(zhèjiāngshěng)临海市古城街道居民谢某手捧崭新的房本,专程到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(zōnghézhìlǐ)中心向调解员朱健平道谢。这声由衷的感谢,标志着一起历时十年、涉及69户业主、标的额高达1.1亿元的复杂房产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(jùhào)。 这场纠纷(jiūfēn)源于(yuányú)201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某村旧村改造。当时,该村与甲公司签订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,约定收回甲公司一块土地用于建设安置(ānzhì)房,并以建成后的一幢房屋抵付补偿款,甲公司有权对外(duìwài)销售。 然而,随着该村原主要干部更换及补偿协议内容约定不明,双方就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(děng)关键费用承担存在严重分歧,导致该幢(chuáng)房屋难以交付,69户业主的(de)安居梦迟迟未能实现。 这期间,业主们不断向甲公司索要房屋及赔偿,甲公司则向村委会追责要求履约,村委会又(yòu)对协议效力存疑,三方矛盾尖锐,冲突不断,并诉至法院。虽经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,确认村委会和甲公司之间(zhījiān)的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有效(yǒuxiào),但因后续费用(fèiyòng)分担与执行配合问题悬而未决,甲公司无法直接将(jiāng)房屋过户给业主,业主们集体决定起诉甲公司,要求其履行过户等职责(zhízé)。 “从案件先前的审理情况来看,判决并不是(búshì)纠纷解决的最有效途径,可否选择先行调解来缓和矛盾,寻找三方利益的均衡点(jūnhéngdiǎn),从而获取‘最优解’……”入驻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临海法院立案庭庭长(tíngzhǎng)何亚江听了业主代表的诉求(sùqiú)后,提出了建议。 该建议得到认可后,何亚江陪同业主一起来到(láidào)了隔壁的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(shòulǐ)”处。中心工作人员通过“浙里调解”系统登记诉求后,依据复杂案件分派规则,将这起金额巨大(jùdà)、历时长久、涉及多方的“硬骨头案”指派给了全国模范(mófàn)调解员朱健平。 拥有多年司法系统工作经验的朱健平(zhūjiànpíng)首先稳定业主情绪:“大家别急,关键是把村里和甲(jiǎ)公司的疙瘩(gēdā)解开,证就能办,房就能住!”他引导69户业主将核心诉求聚焦于(yú)“解决村企之间的房产纠纷”这一核心争议。 “土地(tǔdì)出让金分摊、税费计算及部分政策性减免优惠(yōuhuì)这些专业问题,单靠调解很难厘清。”于是,朱健平在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(de)“牵头抓总”下,会同法院协调信访、住建、税务、街道等多个部门召开了8轮联席会议。临海法院副院长何才宁带领专业团队全程跟进指导,帮助梳理法律关系,筛除(shāichú)不合理诉求,并对调解协议(xiéyì)条款进行合法性论证,确保(quèbǎo)方案合规可行。 经过多方共同努力,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“一揽子”解决方案最终出炉:村委会同意配合交付房产,甲公司协助办理过户,争议的土地出让金(chūràngjīn)、税费等费用得到(dédào)合理分担(fēndān)。截至今年(jīnnián)5月底,协议约定费用已基本缴清,大部分业主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。 这场十年积案的成功化解,是(shì)台州市大力推广的“一窗受理(shòulǐ)、分层过滤”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。何才宁介绍说,“一窗受理”是指矛盾(máodùn)纠纷进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窗口“一站式”办理,“分层过滤”不是简单的任务分派,而是通过治理资源的层级整合(zhěnghé),让村社(cūnshè)基层专注调处日常琐事,市县更聚焦急难险重问题。 “相比传统诉讼路径可能耗费数年,中心主导的调解模式高效、经济地将矛盾化解在诉前,节省了当事人的巨大成本和精力,也(yě)有效防范了群体性风险。”临海市社会工作部副部长、社会治安(shèhuìzhìān)综合治理(zōnghézhìlǐ)中心主任洪滔滔(tāotāo)对此深有感触。 自2021年(nián)(nián)6月临海率先探索“一窗(yīchuāng)(yīchuāng)受理、分层过滤(guòlǜ)”机制以来,按照“制度重塑、流程再造(zàizào)、组织重构”理念,整合了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力量。据统计,2022年至2024年,通过“一窗受理”窗口分流的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成功率(chénggōnglǜ)分别为43.11%、52.82%、58.23%,呈逐年上升态势,三年共减少法院民商事收案8298件。截至2025年5月底,台州法院总收案8.29万件,较全省平均增幅低37.5个百分点。 2025年6月,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社会(shèhuì)工作部出台《关于建立健全(jiànlìjiànquán)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机制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在全市推广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,推动实现矛盾纠纷“进一扇门(yīshànmén),办所有(suǒyǒu)事”。 “该机制是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(yīfǎ)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》的具体(jùtǐ)行动。”台州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翟寅生表示(biǎoshì),“通过将司法力量嵌入(qiànrù)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,从源头化解矛盾,是新形势下法院履行‘政治责任、法治责任、审判(shěnpàn)责任’的有力举措。” 来源:人民法院报·1版(bǎn) 记者:余建华丨通讯员:黄维 项旭(xiàngxù) 王先富 见习编辑(biānjí):贺晴|联系电话(liánxìdiànhuà):(010)67550939|电子邮箱:fyxw@rmfyb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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